今年以来,茂名市财政局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一体两翼三大抓手”发展思路,多措并举加快重点支出进度,省十件民生实事市县配套资金拨付进度等多项关键支出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一、加快重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资金申报、审批流程,及时审核项目安排和拨付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全面梳理未支出项目清单,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落实项目进展情况。对投入资金量较大的项目,召集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方,研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方案,最大程度保障资金安全快捷的拨付速度。
二、加快民生实事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执行“三办法一通报”制度,即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县区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和财政支出通报制度,建立台帐督促加快民生实事支出进度,明确各级各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民生实事支出进度。
三、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新预算法规定,将省级提前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区(县级市),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及时下达本级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接到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后,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所辖区县,并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上级财政下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工作。
四、加快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置换债券的管理要求和市政府对已经完成的BT项目由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一审后先支付应偿还(回购额)的90%待审计部门终审后再进行清算的要求,市财政局积极会同市直有关债务单位与债权人进行协商,认真核实应偿还(回购)金额,做好统计、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置换债券及时使用,尽快发挥效益。加快使用省财政厅先后两批下达我市的新增债券资金额度24.89亿元,市本级主要用于茂石化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汕湛高速公路资本金、茂名农林科技学院建设、深茂高铁茂名站南站房广场建设等项目;区(县级市)资金主要安排用于公路、城市扩容提质和精准扶贫方面的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