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工作精神,严守政策规定,严密工作程序,严格工作标准,严肃工作纪律,县财政、农业局、统计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保证了玉米生产者补贴及时、足额、公正、精准的发放到玉米生产者手中。目前,全县补贴面积74.65万亩,涉及农户4.7万户,补贴资金11,226万元已全部发放,圆满完成了玉米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
一、严守政策规定
一是专题会议布置和部门通力配合。2016年8月份吉林省政府召开全省落实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工作视频会议后,县委、县政府县召开了政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召开了由乡镇(区)财政、农业负责人参加的玉米补贴工作部署会议,立即开展全县的玉米生产者补贴宣传、摸底、确认、核算、发放等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定实施方案。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财政、发改、农业、统计等部门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统一组织实施。县财政局报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了《永吉县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制定了《永吉县2016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种植面积统计工作方案》。各乡镇(区)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完善切实可行的具体落实方案,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同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组织实施。
二、严密工作程序
第一步:农户集中申报。村委会组织本村玉米生产者,以二轮土地延包合同(台帐)为基础,以确权测量或者统计资料为参照,结合本村社实际情况,填写《永吉县2016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包括玉米生产者姓名、申报面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村委会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第二步:会议协商通过。村社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填报的数据资料进行协商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按有关法律及程序规定,留存好通知、签到、表决等相关影像资料。乡镇政府要加强对会议的指导监督。
第三步:乡镇核准公示。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政府一份,留村一份归档备查。乡镇政府统一核查汇总,形成《永吉县2016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公示表》,注明乡镇政府举报电话,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和村民驻地分别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乡镇政府汇同相关村社立即核实,确保信息数据准确。公示期满,形成《永吉县2016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级)汇总表》,报县级主管部门。
第四步:县级审核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对各乡镇上报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审核,信息数据无误,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形成《永吉县2016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区级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农委和省统计局备案,完成玉米面积核实工作。
三、严格工作标准
1、实行专户管理。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经省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到我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财政部门设立补贴资金专账,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
2、实行公示制度。继续坚持与完善此前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制度,对玉米生产者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信息要在村屯张榜公示。同时利用此前粮食直补数据信息库等已有基础,建立完善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3、规范发放管理。我们充分利用原粮食直补工作基础,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严禁发放现金。
4、其他相关做法。对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乡村机动地),要求补贴资金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对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经流转双方确认同意按双方商定意见办理,尽量让玉米生产者真正受益。
四、严肃工作纪律。发放补贴资金是落实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的核心内容,我们认真做好补贴资金测算、拨付、发放等相关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兑付后,将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禁止集体代领转付、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