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员办工作转型以后,人少事多矛盾更加突出,而且短期内无法得到解决。面对监督检查繁重任务,新疆专员办通过建立“四严”机制,缓和及化解压力。
“四严”就是从“严格人员管理,严格规范程序,严格工作纪律,严把工作质量”四个方面入手,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并且不断改进与完善。
(一)严格人员管理。专员办转型以后,人员未有增长,工作量迅速增加,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人少事多矛盾十分突出。完成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借助中介力量,借用大量参检人员。把好外借人员入口,择优选用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人员参加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完成工作任务首要标准。
(二)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检查程序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只有程序合法,检查工作才能取得应有成果。在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程序基础上,新疆专员办对于监督检查工作补充制定了外出检查工作报告制度、廉政介绍信制度、检查问题审理制度、执行检查工作纪律汇报制度等,从工作程序方面严格规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
(三)严格工作纪律。纪律是检查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执行各项纪律,是保证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开展的基础与保证。新疆专员办在监督检查工作中,除了执行财政部相关要求之外,在廉政介绍信中具体规定了廉洁纪律和要求,在保密方面,签订保密责任书,检查组指定纪律检查员要求,工作期间,机关党委及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巡视督导工作,要求检查人员必须挺纪在前,强化纪严于法意识
(四)严把工作质量。检查工作质量是检查工作的初衷和目的,是检验工作成效的基础,也是发挥检查震慑作用的前提,是严格执法的重要支撑。新疆专员办对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有更加严格要求,明确要干必须干好,有付出必须有回报,绝不允许敷衍了事,应付差事。
新疆专员办监督检查工作“四严”机制建立与执行实施,有效规范了监督检查工作操作,促进了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了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运行以来收到良好应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