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出台《金寨县财政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着力从四个方面推进乡镇财政项目资金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权力真下放。将乡镇财政项目资金日常管理权下放到乡镇,乡镇在使用项目资金时,除前期对项目有规划、申报权外,项目建设中还有履行对项目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的权力,项目竣工后有对项目进行验收、决算、审计的权力。
二是资金真下去。乡镇财政项目资金支付不再实行县级报账制,县财政部门根据县级下达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及乡镇用款申请,分期分批下达资金用款指标到乡镇,由乡镇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直达商品劳务供应商和施工单位。
三是管理真到位。乡镇设立项目办,对财政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资金监管等负责;财政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资金支付需经项目实施方、所在村、包村干部、乡镇纪委书记等签字确认,努力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支出核算到项目”。
四是处罚真严格。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巡察、督查,通报批评项目编报不实、工程监管不严、财务核算不规范的乡镇及项目,对骗取挪用项目资金的个人或单位,追缴违规违法所得,问责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同志和经办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