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效机制的探索和实践
一是坚持扶贫开发与市场主体培育相结合。产业项目扶贫效果如何,最终要看后期运营。项目运营和收益离不开市场主体,一方面,我们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发展特色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由村集体自主经营,新培育村集体牵头合作社27个,由合作社负责帮助农户经销农产品,避免农户产品卖不出、增产不增收的问题,从而保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传技术、引路子、帮资金、促就业等方面的作用,通过“企业+村庄+贫困户”、“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发展模式,拉伸延长产业链条,把扶贫重点村、贫困户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促进增收脱贫。如我市马耳山村扶贫产业项目就是这一模式,马耳山村属山区村,周边地区是重要的水果产区,苹果、梨等水果种植面积达3万余亩。水果丰收季节,交易和冷藏服务市场需求量巨大。另外,青威高铁建设期间租用的钢筋混凝土加工区,因混凝土覆盖无法复垦,可“变废为宝”直接用于厂房建设。基于这种条件,马耳山村因地制宜,确定发展集水果交易、冷藏和初加工为一体的果蔬项目。这一项目,资金来源分三部分,村集体建设土地(折资11万元)、财政扶贫资金30万元、富鑫果蔬合作社(股东)筹资190万元。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按出资比例折股量化,村集体占股4.76%、财政专项资金占股12.99%、合作社占股82.25%。同时,组建由村民代表、合作社社员代表和贫困户代表组成的监事会,全程对项目运转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和效益,项目委托第三方经营,经营方除每年支付15万元承包费外,按照当年经营利润的10%上缴村集体和合作社。在帮扶贫困户脱贫上,一方面优先安排本村有劳动能力的12户贫困户打工,从事水果分拣或蔬菜初加工,每人每天工资不少于50元,仅此一项预计每人每年可增收9000元;另一方面,安排村集体所持股份收益,用于为本村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发放生活补贴,扶持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坚持扶贫开发与树立创新理念相结合。破解扶贫开发的瓶颈和难题,离不开理念、机制和路径的创新。针对扶贫资金筹措难,项目实施难,脱贫路径窄等问题,我们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扶贫路径,在全市开展了“立足创新出亮点”集中活动,重点围绕组织模式、资金使用、效益分配、平台载体等方面实施创新突破,努力在基层实践中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如我市高格庄镇则搭建了电商扶贫模式,创新搭乘了“互联网+”的先机。一方面是搭建扶贫载体平台。高格庄镇目前有电商服务中心和“扶贫微店”两大电商扶贫平台,均按照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等标准品牌化经营,并主要通过四种途径带动贫困户脱贫。一是开展免费电商培训,帮助贫困户提高电商从业能力;二是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贫困户实现就业脱贫;三是代销特色农产品,增加生产性收入;四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通过爱心帮扶摆脱困境。电商服务中心和“扶贫微店”自成立和正式上线以来,共帮助17户贫困家庭上线售卖,已接到订单681单,帮助贫困户销售土豆2000多斤、湾头萝卜1600多斤。另一方面培育电商扶贫产业链条。依托莱胡参、湾头青萝卜、娘娘山茶、桑葚等特色农产品资源,引导贫困户发展镇长代言特色农产品,采取“互联网+特色种植+贫困户”的模式,通过各类电商平台,向外宣传、推介、网销,为特色农产品实现与市场和消费者的快速有效对接,提供安全高效、便捷惠民的优质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农产品销售的“量价齐升”,着力打造电商扶贫与特色种植扶贫相融合的“混合型”扶贫机制,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
三是坚持扶贫开发与全市产业发展相结合。我市工业产业门类比较齐全,拥有龙大、鲁花、春雪等一批食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同时,我市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功入选首批“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在扶贫产业项目安排上,我们坚持因村制宜、统筹安排,既立足贫困村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又与全市产业体系和项目布局的有机融合,培育发展了一批辐射带动性强、扶贫效益好、发展持续性高的产业项目,“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为实现稳定脱贫打下了产业基础。姜疃镇泊庄村,为彻底改善村民生活环境,顺利实现村庄摘帽、贫困户脱贫,该村因地制宜确立了“往高处搬、吃旅游饭、发特色财”的扶贫开发思路。“往高处搬”就是实施整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根据整体规划,村庄搬迁至靠近镇政府驻地,与全国文明村濯村连成一片,打造宜居小城镇,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主要采取招商引资方式进行综合开发。“吃旅游饭”就是做好旅游大规划,依托旅游乡村路,打造吃、住、玩、赏、娱于一体的旅游度假园区,带动贫困户脱贫。“发特色财”,就是立足村庄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吸引外商发展高效农业,已流转土地800亩,发展绿化苗木200亩,板粟园50亩,基地菜100亩。村民包括贫困户既可以土地入股分成,又可到农业园打工获取工资。目前,旅游度假园区已启动农家乐、山野菜采摘园2个项目。其中,农家乐项目由青岛客商投资兴建,总投资200万元,村集体以省级旅游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为5户未脱贫贫困户入股,每户占股1%;山野菜采摘园项目,为2016年度扶贫产业项目,财政投入扶贫资金30万元。同时,规划了桃园、茶园等生态农业采摘项目作为明后两年扶贫产业项目储备。该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撬动作用,将扶贫项目放在村庄大旅游规划中一体实施,坚持“一年接着一年干”,扶贫项目集体经营、独立核算、民主管理,既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又保证了扶贫项目效益。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如何发挥产业扶贫项目的最大效益缺乏有效探索。当前,随着产业扶贫项目的逐渐建设完工,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一村一产”的产业格局将初步形成。而如何让这些产业项目在完工后能够给扶贫重点村和贫困户带来稳定、持续、长期性的收益,目前还缺乏系统性的思路方法。尤其是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外围经济环境压力较大,一些特色种养项目在市场拓展、农产品改良、技术提升方面将会面临许多制约因素,对项目的后期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而且,一些项目建成后,管护主体主要在村,而从目前实际来看,大部分村庄高素质、高水平、懂技术、会经营的人才缺乏,不利于项目效益的有效发挥。
二是提升贫困群众的脱贫“内动力”仍需加强。目前,在扶贫举措上,更多的是资金、项目上的投入,而在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自身素质上力度还有待于加强。而且,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既需要我们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等工作,更需要贫困群众提升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克服“等、靠、要”的心态。
三、工作建议
一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财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最主要的职能是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立足财政部门职能,探讨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我们认为就要立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考核,并使其长态化,通过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与“指挥棒”作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省定工作重点村和相关经营主体明确在脱贫攻坚中的工作方向,调动其工作动力,以期实现“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使用财政扶贫资金能够长期发挥效益,建立起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
二是建立政策倾斜机制。扶贫资金考核常态化后,我们财政部门应当强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建立起财政扶持政策的倾斜机制,如小额贷款等项目重点向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好的贫困户倾斜,村级一事一议资金、文明乡村资金以及村级经费等可以重点向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好的村庄倾斜,特色农业、现代畜牧业、一二三产融合等项目的申报可以重点向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好的经营主体倾斜,使考核结果与涉农扶持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扶持政策与资金随考核结果方向走,绩效考核指导涉农政策的执行与资金的使用,通过财政政策倾斜机制,使扶贫资金的绩效考核能够成为“指挥捧”,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省定工作重点村和相关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并长态化,则能有力地促进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是建立部门协同机制。脱贫攻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综合性很强,单靠某一个部门的力量是很难做好的。因此,财政部门要搞好与扶贫、发改、农业、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只有理顺了财政部门与扶贫、发改、农业、民政等部门之间的关系,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脱贫攻坚合力,方能构建起脱贫攻坚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