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省财政厅开展政策性融资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枣庄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和安排,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市领导指示要求“抢抓机遇、积极争取、扎实快速推进”。
根据上级关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的要求,“平台融资”模式难以继续施行,省里决定创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模式解决融资瓶颈。我市解决教育“大班额”、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三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接资金,由山东省财金发展有限公司或鲁南(枣庄)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鲁南(枣庄)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进行具体承接,或鲁南(枣庄)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直接融通资金。按照省、市各级领导要求,市财政局面对新生事物,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主动联系市金融办、教育、住建、交通、规划、环保、国土管理等相关部门,转发各类文件,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协调开通审批“绿色通道“,进行贯彻落实。经过艰苦努力,上述三项政策性融资市级层面的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合作协议等事项办理完毕,通过各家银行省级分行上报国家总行审查,均已得到国家总行批准,总额达79.8亿元,进入放款环节。
一、解决教育“大班额“问题融资31.84亿元。枣庄市上报首批项目融资需求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首批融资涉及79个项目,项目总投资31.61亿元,融资需求25.28亿元。经反复与各家银行联系沟通,最后确定融资学校127所,总投资40亿元,贷款金额31.838亿元,各承贷银行均已获得总行批准,予以放款。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13.58亿元。紧抓国家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大力争取国家开发银行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将条件较为成熟的台儿庄区、高新区、山亭区的共三个片区,先行启动政府购买服务流程,三个片区项目总投资16.98亿元,取得国家开发银行批准贷款13.58亿元。至此,我市近3年来通过市级财政部门争取的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总额达111.3亿元。另外,2010-2012年、2013-2014年、2015年三期棚改项目贷款,今年累计发放19.44亿元。
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融资34.39亿元。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厅下发的项目批复:我市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658.9公里,村与村、村与乡道路改建新建7246.15公里,危桥改造140座,项目总投资42.99亿元,融资额度34.39亿元,已获得承贷银行总行批准,予以放款。
由于各家银行对贷款支付的条件比较严格,而部分建设项目建设手续缺项较多,如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不符合要求、多数学校未签定施工合同等,会导致融资资金难以实际使用。下一步将报请市政府,压实项目主管部门和区(市)政府责任,抓紧办理或补办各类证件、补齐各种手续,争取最短时间内将贷款资金落到实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最佳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