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托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隐患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托县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局安全生产。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在传达托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一步增强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的思想观念。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与开展“三项行动”相结合,把日常检查和消除隐患整改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手段,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对全局范围内的水、电、燃气、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仔细排查,重点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巩固基础,规范规程,完善制度,消除隐患。要重点解决安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增强遵章守纪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机制。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托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第一责任和责任第一,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制度,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到同等位置认真抓好,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切实增强齐抓共管合力。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责任措施细化分解到具体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机制建设。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保障能力。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注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结合本身实际,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强化安保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