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坚持依法理财。严格遵守《预算法》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按年度预算执行。俗话说,“俭能聚宝”。始终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经费增长。
二是严格控制支出,规范财政供给范围。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大力推进医疗、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上,用在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上,用在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扶持上,用在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上,用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居住工程,打造怀远县农村良好人居环境上。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认真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加大对违法违纪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财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促进财政依法理财。严肃查处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预防和规避财政风险。按照清理清查、分类处置、激励约束、健全机制和综合治理的思路,积极推进化解县乡政府债务工作,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县乡政府债务统计、预警和监管机制,严格控制新债。
五是坚持依法理财治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财税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执法监督听证制度,提高财政执法监督的公众参与度。树立“大监督”理念,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度,促进监督与管理融合,努力构建制度健全、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财政监督新机制。
六是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扩大支出的绩效考评范围,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全面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七是加强涉及民生的财政政策性资金监管,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内控制度,着力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的财政监督检查体系,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让全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