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评审效率高。保证评审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办事程序,由原来的5个程序简化到2个;实行特事特办制,对新城区、工业园区以及各类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结制,1000万元以下项目10个工作日完成评审,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15个工作日完成评审,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20个工作日完成评审。
二是评审范围广。评审范围已从最初单一的基建工程拓展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行政运行等财政支出的各个领域;将县属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和政府设备采购20万元以上的各类安装工程、办公家具、仪器、智能化设备等项目也纳入财政评审范围,实现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全覆盖。
三是评审质量好。在按国家定额规范和建设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核价的同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对比,高于市场价格按市场价格进行调减,低于市场价格的进行合理调增,坚持财政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合理性。2009年5月至今,共计完成各类评审项目1497项,项目送审额101.84亿元,审定额85.98亿元,审减额15.86亿元,平均审减率为15.6%,单个项目最高审减率达到70.1%。
四是评审作风实。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地对每个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核实了解项目情况,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实际相一致。如发生项目变更增加工程时,及时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界定变更必要性,并督促其按程序进行报审,有效杜绝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增加工程造价、超预算的现象,维护财政评审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