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专员办在对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把握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及公平性原则,通过“四个关注”较好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一是关注经济效益。通过走访调查、核算成本等方式,比对项目实施前后,项目区种粮户的亩产总量、生产成本和亩产纯收入,及时了解农作物种植基础设施和机械化装备条件是否达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要求,以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具体情况, 重点关注农民人均收入、财政收入是否相应增加。
二是关注社会效益。将项目区建设新增与改善灌溉排涝面积、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作物产量提高幅度、农产品品质以及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农业新技术推广和科技普及率提高程度,作为绩效评价重要依据。关注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效果。重点关注地力培肥和高产创建、农田达标、农机作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以及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等民生项目是否使项目区贫困人口真正脱贫。
三是关注生态效益。实地查勘项目建设区退耕还林、农田防护林网、天然林保护为主的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村镇绿化等各项造林绿化生态环保工程,深入了解水土流失和旱涝灾害对农业生产危害的减少程度。关注通过综合治理加大水利、农业、林业等配套设施建设之后,对调节区域小气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土壤质地改善等产生的实际影响。特别是对农业生态工程建成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是否明显增强,是否确实取得良好生态效益予以重点关注。
四是关注群众满意度。通过召开项目区受益农户座谈会,发放《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绩效评价调查参考问卷》调查表,分别对乡村干部和种粮农户进行调查摸底,将收集到的群众满意度和意见建议,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