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专员办动态监控工作将全面启动。对此,吉林专员办高度重视,采取三项措施,为确保动态监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一、认真学习文件,充分认识动态监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关于全面推开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下达后,我办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同时学习了《财政部驻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财政国库业务监管工作规程》以及《国库司中央预算单位执行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掌握动态监控依据、明确责任内容、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积极协调沟通,提高开展监控工作效率。为了更好做好动态监控工作,我办积极与部国库司、预算司沟通,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与事项对接;与2016年开展财政授权支付监控试点专员办沟通,学习借鉴试点专员办经验与做法,科学设定监控岗位,以提高我办动态监控工作效率。
三、确定监控岗位,责任到人,奠定扎实工作基础。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按照办领导要求,将监控岗位职责落实到人,并由牵头处组织相关处室,共同研究开展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的工作准备和重点事项,为推动我办开展监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