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海市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多项医疗卫生惠民举措,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足额配套各项医改资金,2016年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79亿元,比上年增加39.73%,确保了各项医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按时筹集拨付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资金。为切实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顺利运行,保障各级补助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北海市财政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规定,按时申报参保人数,及时下达上级补助资金,并筹措拨付本级配套资金:2016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300元/人.年,自治区财政对市所属城区的补助标准为81元/人.年(对直管县的补助标准为95元/人.年),市及城区财政的补助标准为39元/人.年(直管县财政的补助标准为25元/人.年),截止6月底的参合人数为120.9517万人,地方应配套3526万元,实际到位3526万元,完成比例为100%。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300元/人.年,自治区财政对各市县的补助标准为77元/人.年,各市县财政的补助标准为43元/人.年),截止6月底的参保人数为17.32万人,地方应配套744万元,实际到位751万元,完成比例100.94%。
二、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深入推进医改、有效提高大病保险水平、改善“看病难,看病贵”和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民生举措。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把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范围,有利于从制度上筑牢、织密社会安全网,形成合力衔接、相互促进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全社会深化医改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014年自治区将北海列入全区第二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市,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由各级财政筹措大病保险资金,个人不用负担。2016年城乡居民参保人员1408673人,各级财政筹措大病保险资金3944万元。
三、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整体推进医改工作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元/人.年;自治区财政对市所属城区的补助标准5.4元/人.年(对直管县的补助标准为5.9元/人.年;设区市及市辖区财政补助标准为3.6元/人.年(直管县财政的补助标准为5.1元/人.年)。2016年上级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人数为160.37万人,应配套金额为531.888万元,其中市本级69.49万人,合浦县90.88万人,截止12月5日市本级已到位255.964万元,合浦县已到位281.728万元,合计537.692万元。资金到位率101%。
四、继续支持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北海市加大了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群众就医条件,确保提供给广大群众更好的公共卫生基础服务硬件设施以及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近年来,北海市人民医院异地扩建及海上救援中心项目各级财政共投入612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5100万元,自治区补助510万元,市本级配套510万元。在上述基础上,在地方债券中安排2000万元支持市人民医院异地扩建和海难救援中心的建设。根据北海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工程项目贷款中3亿元对应的本息纳入政府性债务,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偿还。2016年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562万元用于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工程项目贷款的还本付息。
五、继续支持实施艾滋病攻坚工程。市财政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把艾滋病防治作为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民生工程重点推进。2016年市级财政共配套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200万元,高于人均1元的标准,为我市完善艾滋病防控体系,提高艾滋病治疗服务水平提供了资金保障。
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着重围绕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焦点问题作文章、定举措。一是2016年我市所辖的合浦县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卫生和计生、医改办等部门做好相关的政策制定和落实工作,保证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合浦县应配套的112.86万元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全部到位。二是2016年,市本级财政共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贴2026.49万元,其中落实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配套资金44.1万元(市级配套14.7万元、合浦县配套29.4万元)。
七、其他医改资金的到位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了免费婚前检查市本级财政配套17万元,乡村医生养老补助资金21万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