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是各级财政均衡地区间财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欠发达地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中山市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各镇区的可支配财力,2015年镇区可支配财力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9.5%,较未实施一般性转移支付前提升了11.2个百分点。2016年继续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扶持力度,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高达60%,提前一年完成省要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6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一、实施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等多重因素影响,尽管全市市级税收收入增长有所减缓,但中山市对镇区仍不断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根据镇区年度财政收入能力与支出水平的变化趋势,逐年提高全市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总量,并参照省关于临时救助政策,对镇区给予临时救助,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2016年安排8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3亿元镇区临时财力补充资金,分别较上年增幅90%和20%,确保基层部门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二、推进镇区跨年度预算的统筹协调。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为帮助基层政府实现收支平衡,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在2016年预算安排3亿元临时救助资金,较上年增幅20%,若剔除上年统筹省资金安排的1亿元临时救助资金后,市级安排资金较上年增幅100%,进一步加大了帮扶力度,有效解决了镇区政府运转困难。
三、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体系。2016年继续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要素,实行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并综合考虑各镇区特殊困难情况等定性指标,对存在标准财政收支缺口的镇区给予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此外,结合今年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重点工作,通过市级适当奖补、镇区统筹安排的方式,在当期均衡性转移支付总量中一次性单独切块资金安排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
四、加快一般性转移支付拨付时间。根据新预算法及中央、省关于下达时限规定,为加快一般性转移支付执行进度,对目前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拨付时间予以调整,即将均衡性转移支付由目前跨年度分4个季度拨付调整为在当年7月和在次年本级人大批准预算的30日内分两次拨付,有效加快资金下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