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近日,德宏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在2015年度州级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中安排35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德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助学资金将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
根据3所学校的实施计划,资助标准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三个等次,一等为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为每生每年500元,此项资金将惠及全州43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爱,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家庭学生的经济负担,消除了他们的升学忧虑,帮助他们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