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众多中低收入者的切身利益,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挖掘潜力,与县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四措并举确保保障性住房姓“公”惠民。
一是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将社区居委会和保障性住房小区作为信息公开的阵地,把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位置、申请入住的条件、审批程序、申请时间以及申请对象等进行公布。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公开公正。建立健全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制度,明确了廉租房、公租房入住审批严格实行“三审二公开”制度。
三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确保科学规范。建立退出管理机制,对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监测,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按规定退出;实行动态租金制度,根据市场水平,适时调整租金标准。
四是完善营运机制,确保保障有力。建立住房“养老金”制度,从租金收入中提取10%和配建的经营性住房的租金收入作为保障性住房维修资金;加大保障房小区建设经营性用房的力度,为后续管理储备资金来源;当前租金收入能够基本保证保障性住房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