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1263.8亿元,比上年增加34.5亿元,增长2.8%。吉林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3586.1亿元,比上年增加369亿元,增长11.5%。
2016年以来,吉林省各级财税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部取消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优良的软环境。同时,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的基础上,全年财政收入稳中有升,增速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继2012年以来财政收入增速首次高于上年。
在狠抓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行政支出,精简“三公”经费,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保民生稳定、保经济运行、保正常运转。2016年吉林省各级财政用于民生领域支出占全部支出的81%,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连续10年将新增财力的70%用于民生,确保了省委、省政府承诺的16个方面48项民生实事全部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