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曲靖市财政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积极努力筹措资金,加大汇报争取支持,为全市打好“脱贫攻坚”战役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是积极汇报,争取省对贫困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大幅增加。结合扶贫攻坚贫困县的客观因素,积极向上汇报特殊的情况和困难,加大对贫困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2016年,争取到省对属于乌蒙山连片扶贫地区的会泽县、宣威市、富源县和属于石漠化连片扶贫地区的罗平县和师宗县获得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共计250602万元,同比增加39145万元,增长18.5%。
二是多方争取,获得省财政扶贫贷款专项贴息补助1亿元。其中,会泽县5000万元,宣威市5000万元,有力地缓解了使用扶贫贷款的付息压力。
三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超额完成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翻一番目标。2016年,按照“市级部门一般公用经费压缩10%,扶贫资金投入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的要求,市财政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扶贫专项投入。人均公用经费暂缓提标,仍维持2010年确定的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结合公务用车改革进展情况,2016年不再单独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改革后保留车辆的运行维护由单位在本部门公用经费中统筹解决。部门统筹使用预算资金,在符合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加大对挂钩扶贫点的帮扶力度。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亿元,是2015年4800万元的4.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