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提高评审效率,为项目建设提速创造有利条件。建立重大紧急项目评审绿色通道,对重点和紧急项目采取评审关口前置,多级复核评审同步并联进行,昼夜突击奋战,以最短的时间完成项目评审。
二是创新评审方式,在项目评审上,对手续不完备、报审材料不全等项目,在及时与项目单位协商的基础上,采取边评审边补充资料,即评审实施与补充材料同步并联进行,加快推进评审工作。对补充完善评审材料较长的项目,在征得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基础上,采取一个项目分阶段出具评审结论,即能出具评审结论的部分先予以认定的做法,确保了项目建设及时推进。
三是积极参与项目调研和论证,更好发挥财政评审功能。在项目评审上,提前做好调研,积极参与项目实施方案论证,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投资合理性,为扎实做好后续项目评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适应国家及自治区政策变化,适当调整评审范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政策的变化,对部分项目建设内容不再进行评审,进一步简化了项目管理程序,避免了对项目资金的重复审核,为加快项目推进创造了宽松条件。
五是强化评审质量控制,提高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评审中心在国家和自治区现有规定的基础上,根据造价信息幅度范围和询价信息汇总,统一制定了评审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同一类型项目实行统一评审标准,同时,对审结项目评审结论进行抽样复核,对内控制度和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评审报告进行技术把关,促进了评审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