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执行救助程序。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叙永县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申请、审核、拨付和发放的程序以及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
二是明确救助政策范围。为使有限的救助资金让最需要的相对人受益,充分发挥救助资金的最大效益,叙永县明确了救助资金的发放对象,成效显著。2016年,全县划拨司法救助金76.94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38件42人次,妥善化解了紫云村扶贫互助社债权案、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徐某人身伤害案、刘某工伤赔偿执行案等涉稳案件和信访积案。
三是积极筹集救助资金。为了保障司法救助的有效实施,叙永县2008年起已将司法救助金纳入预算管理,财政每年划拨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并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支持,积极筹集救助资金。
四是严格资金使用监管。为加强对司法救助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对发现存在申报审批程序不严格,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侵占挪用救助资金等行为的,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