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编好预算,精细化监管。各单位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按规定程序上报财政局支出管理科室审核审批;凡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予以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无资金来源的不采购。
二是建好平台,网络化监管。强化采购预算信息化管理,推广应用采购信息化平台,优化程序性审核流程,从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下达、部门政府采购计划申报、采购方式变更、采购合同备案、采购资金支付,一律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网上办理,实行无纸化审批。
三是用好政策,科学化监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及节能环保产品,落实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发挥政府采购保民生、促就业的积极作用。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范围,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财政部门不再直接承办,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四是做好公示,阳光化监管。利用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网跟踪、公开政府采购目录,开通兖州区财政局信息网、兖州财政微信公众号,加大采购预算、采购信息、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公开力度,打造“阳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