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财政不断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法行为、强化财政监督等举措来推进法治财政的建设,以达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目的,自觉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利和责任,为国理财、为民服务。
一是强化工作推进到位。高度重视财政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增强普法工作组织推进力。设立“七五”普法财政法律法规宣讲课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广泛宣传普法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新建廉政文化长廊、设立法治书籍阅览室,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将普法知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系列法规政策,编印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讲解财政法律知识,形成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财政干部政策业务水平。充分利用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等平台,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财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芦溪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业务学习会议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轮换制、A/B岗位制等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所需材料、办结时限、服务流程等,规范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各项财政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三是严格财政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大力推行预算公开评审,推进“开门办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和规范预算追加。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逐步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跟踪、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透明的财政资金运转模式,实现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把好预算安排“第一关”,真正实现支出“一个平台”。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统筹使用。规范暂付款、暂存款的管理,督促加快预算执行,不断提升资金运转效率。
五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预算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一律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突出抓好定点采购、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落实绩效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推进政府采购执行过程公开透明。
六是规范资产资源管理。实现资产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经营收益管理、产权登记、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变闲置资产为流动资源,把资产资源变成现金和资本流,激活政府各类资源要素,将所有政府性资产、资源收益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相结合,实行资产集中处置,全面监管资产收益。
七是推进财政预算公开。进一步扩大、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主体,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八是完善财政内控机制。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对财政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深入查找财政工作中的各类风险,明确风险等级,优化制度设计,规范工作流程,明晰各个节点的工作责任,突出对高风险单位和岗位的权力进行限制,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