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绵竹市财政局将继续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着力建设法治财政、阳光财政”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依法加强财税征管,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财税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进预算编制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行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加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稳妥推进PPP模式,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透明、高效。
二是加强财源建设。加大对重点纳税企业、支柱性税源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和行业运行监测;用好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认真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进一步健全财政、税务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收入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收支预算目标,实现收支平衡。
三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加强税收征管。税收征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做到依法征收。严格减免税管理。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税收入库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
四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实施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有效控制新增结转结余资金。
五是强化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合理把握政府投资规模,计划管控,综合平衡;优化政府性债务结构,提高使用效率,降低债务成本,缓解偿债压力;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创新融资理念,拓展融资渠道,禁止违规担保、违规借贷。统筹安排、科学调度资金按期偿还政府性债务,确保政府信誉和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完善《绵竹市政府债务偿债准备管理暂行办法》,锁定历史债务,严控新增债务,足额筹措偿债准备金,有序化解政府性债务,确保政府性债务可控、安全。
六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用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增加当年支出,一些必须增加的支出,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及时批复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加强财政对外借垫款管理。加强对国库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七是精心组织,扎实有效推进帮扶工作。帮扶工作任务,时间长、责任大、任务重。我们将履职尽责,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规范高效推进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 “一把手”挂帅的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定期研究帮促工作重大事项,2017年实地指导不得少于两次。做到真帮、真扶,全力以赴推进实施。深入受扶地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着力重点,摸清管理家底,梳理问题需求,突出精准指导。统筹合理安排任务,对焦问题需求,组织精干力量,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从基础制度、基本业务和基础工作做起,确保抓一项工作,出一项成效。同时,将虚心学习藏区彝区干部群众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尊重民风民俗。切实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确保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