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切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内财监〔2016〕1888号)规定,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组织市县两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开展了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
一、及时开展本地区自查工作
按照财政厅检查通知要求,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及时组织全市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开展了对本地区政府及各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的自查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按照自治区的检查分工要求,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对我市八个旗县市区的2016年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在实地检查时,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在全面检查旗县政府预决算的基础上,每个旗县还抽查了两个部门,对其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的真实性进行了检查核实。此次检查我们共计对8个旗县市区的政府预决算和16个部门决算的真实性进行了检查。
通过连续两年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使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逐步增强了预决算公开的责任意识,使预决算公开工作逐步步入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