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票据管理,发挥“以票控收”机制作用。严格执行票据准购证制度,按照“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和票款同步的原则,严把票据发放关口,确保票款收入全额上缴财政。落实票据年检制度,将票据使用管理与非税收缴管理有机结合,强化“以票控收”作用。要发挥非税票据“以票控费、以票控收”的源头控管功能,严把非税票据发放和核销两个关口,制定票据缴销异常情况登记报告制度,发现票据使用不合规异常情况,及时登记并报告处理。
切实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工作,及时与银行、与执收单位对账,对待查收入及时处理;加强非税收入入库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划解。
加强监督检查,维护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严肃性。认真落实有关规定,按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对部分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开展收入稽查,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在征收环节得到严格落实。注重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将非税稽查与收费年审、财政重点项目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切实增强监督和整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