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资产盘点与财务审计相结合,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城建项目财务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审计,并同步进行资产清查盘点,核实安置房剩余房源,力争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是多方联动与引入中介相结合。实地走访联系各组团(片区、项目)指挥部、镇(街)政府、市审计局等部门,在充分发挥财政靠前监管的同时,争取各主体责任方面的支持,做到资源及时共享,信息沟通高效。同时,公开选聘3家会计师事务所进驻组团(片区、项目)审计,确保审计结论准确,经得起推敲。
三是查深查透与大数据研究相结合。充分利用财政国库支付平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和公有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运用计算机分析技术,先期掌握组团(片区、项目)的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牢牢掌握审计主动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四是摸清家底与划转移交同步相结合。坚持边审计边移交的原则,制定城建项目安置剩余房源、固定资产、会计档案和财务未尽事项移交流程,详细说明移交所需资料及手续,有序推进资金资产移交工作,确保财务未尽事项资金结算不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