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鹤城区以夯实财政管理制度为基础,先后制定出台了“三公”经费管理、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率、公务卡结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司融资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等8个财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纵深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保驾护航。
一是深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不断加强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大预算”的统编、统筹力度,有效强化了预算的刚性约束力。不断推进预算公开,全区115个区直单位(除涉密单位外)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财政管理更加阳光、透明。
二是深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明确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的通知》,全区直接支付金额达213326万元,直接支付率高达93%。有效遏制了财政资金从源头被截留、坐支等行为。
三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通过完善采购程序,政府采购节约资金2453万元,核减率达14.6%。同时,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区已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理赔、城管环卫租用车辆、渣土清运、牛皮癣清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达1000万元,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全区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5个,其中完工36个,共筹集资金529万元。实施“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项目,共拨付资金2503万元,农村面貌不断换新。
五是深入推进“三资”平台建设。出台了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等一系列文件,已建成1个区级交易服务大厅,11个乡镇(街道)交易服务站,全区126个村(社区)的集体“三资”均纳入交易服务站,摸清了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债权债务规模,强化了村(社区)集体“三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