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乡市围绕“完善评审制度、充实评审力量、创新评审管理、严把评审质量、坚守廉洁底线”五个环节精准发力、持续加力,打出一系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合拳”,全年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1223个,送审金额21.69亿元,审后金额18.02亿元,核减3.7亿元,核增331万元,核减率达17.08%。
一是完善评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湘乡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湘乡市重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湘乡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制订了《岗位执业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廉政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机构管理办法和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初步形成了财政投资评审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模式。
二是充实评审力量。加强财政评审中心自身评审,通过政府采购引进10家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评审,成立专家库,聘请20名专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创新评审管理。财政部门凭立项文件、资金安排文件、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等进行预算评审。建设招标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以财政预算评审结论作为上限值。结算凭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签证资料、竣工图纸、有权部门的验收结论等进行结算评审。建设单位凭财政评审结论、施工合同相关约定支付工程款。审计部门负责对财政结算评审结论进行审计监督。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评审格局。
四是严把评审质量。建立复审制度、审计监督制度、现场察看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网上公示制绩、效工资挂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做到精细评审、科学评审,确保了评审质量。
五是坚守廉洁底线。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时刻警醒大家珍惜岗位,远离诱惑,做一名敬业、守纪、律己的评审员。对于作风不严谨、评审质量达不到要求、工作中有不廉洁行为的,扣减业绩工资并按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处罚。全年在查处的涉及工程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例中,没有一例与财政评审中心工作人员有关,真正做到了“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