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宝鸡市委、市政府提出脱贫攻坚的开局之年。根据中省有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要求和宝鸡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年脱贫、三年巩固”的脱贫攻坚计划,在太白县、麟游县、陇县、千阳县、扶风县等5个片区县开展金融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金融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要求,宝鸡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财投控股公司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印发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等,积极推进融资工作。根据市政府办批转的《宝鸡市贫困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管理工作方案》,项目融资采取“市带县”(市级统贷县级采购)的模式,由市财投控股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各县区根据脱贫任务,合理使用扶贫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村组道路、饮水工程、环境综合整治、校安工程等四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为加快工作进度,宝鸡市财政局、市财投控股公司主动联系市级各相关部门、县区和金融机构,督促加快项目批复,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准备贷款资料等。经各方努力,截止目前,市财投控股公司已向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成功申请总额为19.3亿元政策性扶贫贷款。其中:陇县4.8亿元、千阳县2.8亿元、太白县2.5亿元扶贫贷款已通过银行审批,首批2亿元贷款资金正在向各县区发放;扶风县7.2亿元、麟游县2亿元贷款拟于近期放款。
国开行扶贫贷款资金的落地解决了我市扶贫攻坚工作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凸显了财政金融的协同作用,形成政、银、企、农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扶贫攻坚的新格局,展示了举市一致脱贫攻坚的决心,为贫困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