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将实施“就业惠民”工程,坚持就业第一,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提高就业能力,扩大就业容量。自治区财政厅将以下四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就业惠民”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研究制定以稳定就业为导向,补贴标准与职业类别、培训层次和培训时间相结合的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培训补贴直补企业模式,加大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的补助力度。
二是有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扩大创业培训覆盖范围,鼓励创业高校毕业生进入第三产业各领域创业。同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大力支持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创建工作,对各地开展创业项目开发、开业指导等创业服务支出和创业场地租金减免、水电费减免等给予补助。
三是进一步深化转移就业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南疆农村劳动力接受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和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业、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