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溪县财政局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教育支出逐步增长。2014年至2016年一般决算教育支出数分别为:36093万元,39670万元,40302万元。2014年至2016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金溪县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4.57%,16.12%,17.8%。
一是落实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资助对象为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受助儿童覆盖面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2015年来,金溪县财政总投资2680万元,新建秀谷镇中心幼儿园及县城工业园区等8所幼儿园,建设教学及生活用房、辅助用房18100平方米,以及校门、围墙、运动场等附属设施,解决3600名幼儿入学难问题,目前,金溪县儿童学前入园率达到80%以上,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及时入园、安全入园、开心入园。
二是落实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覆盖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一补”即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受助学生覆盖面按寄宿生的25%测算,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在校时间250天计算,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1250元。确保贫困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
三是落实了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全免,免费资金由财政负担。金溪县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补助,2016年落实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近150万元;近1000名学生受益;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困难补贴近100万元,近800名学生受益;学前教育困难家庭补贴近500人;近30万元;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100人;学杂费近30万元。
四是落实了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全县职高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学费全免,受益对象为职业高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2016年累计拨付各类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50多万元,其中:免学费补助18万元,共有221名学生受益。
五是落实了家庭困难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政策。2016年,确定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资助范围,并在《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高中贫困生库”中,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得到一次性补助5000元,资助金由省、县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金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为120人贫困大学生办理申请贷款手续,共贷款60万元,真正为贫困学生“无缝资助”体系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