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面对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玉溪市各级财政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5577”总体发展思路,在收入缺口较大的情况下, 通过做好开源、节流、盘活、争取、规范五篇文章,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一是开源,就是积极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2016年,市级财政重点支持了脱贫攻坚、“五网”建设、“六城”同创、产业发展和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建设。同时,增加了对工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新能源、新材料制造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为财政增收打下了基础。
二是节流,就是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财政部门在财政收入增收持续下降、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了民生资金的支出,全市用于民生的支出达18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2%。
三是盘活,就是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市本级共收回2013年以来各部门预算结余资金5.8亿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发挥了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是争取,就是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2016年,通过积极向上汇报反映,全市争取财政类补助资金298亿元(不含市县重复项目),比上年同期增加66亿元、增长28.4%,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9亿元,比上年增加10亿元、增长10.1%,争取省级债券转贷资金18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亿元、增长43.2%。
五是规范,就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按照新预算法规定,严格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严格预算信息公开等,逐步加强了预算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做好开源、节流、盘活、争取、规范五篇文章,在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形势下,经过全市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市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亿元,增长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亿元,增长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