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沧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事项,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细化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助力财政改革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了市财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保证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务公开的自觉性,使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突出公开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厅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收支预算,每年都按时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临沧市本级公共财政预决算内容,并及时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临沧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LED电子屏、工作展板等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宣传报道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刊登新颁布施行的财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招投标信息等政务动态,扩宽广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内部权力监控。积极参加云南广播电台《金色热线》栏目,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