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推动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从人才大省向科教强省转变;推动文化发展显著进步,实现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转变。2016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科教强省、文化强省建设。
“一碗水端平”——教育优先促公平
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结合中央政策要求和省情实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保障政策、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三个统一”,“两免一补”等义务教育经费随学生携带流动。2016年,全省投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86.1亿元,惠及全省695万义务教育学生。
建立各级共担的普通高中经费补助机制。以实行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制度,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为民族地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主要内容,建立了各级财政共担的学校补助、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机制。2016年,全省投入公用经费补助资金5.8亿元,提高了普通高中学校运转经费保障水平;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投入免学杂费补助资金4484万元,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约7万人免除了学杂费;投入466万元,为民族地区(湘西自治州、10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和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
统筹提高各类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中小学校生均基准定额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其中特教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落实高校生均拨款提标政策,将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提高到约1.4万元,高职院校提高到约1.1万元。建立省与市县共担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机制,核定最低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从2016年起,将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政策实施范围由武陵山、罗霄山片区扩大到所有贫困县,投入补助资金6.24亿元,为贫困县11.9万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了人才津贴;投入1.4亿元,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从2016年起将公费师范生培养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每生提高2000元,当年培养规模达到1.7万人;投入4.7亿元,在76个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在岗规模达到1.6万人;投入1.9亿元,支持市县落实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从2016年起将每人每月补助水平提高30元。
改善基础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在学前教育阶段,继续实施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8.99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在义务教育阶段,投入30.5亿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统筹解决“农村学校太弱、城区学校太挤”的问题。在高中教育阶段,投入2亿元,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下薄弱高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在职业教育阶段,投入5.6亿元,重点支持中职学校建设实训基地、维修改造校舍以及购置教学仪器设备。
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各类国家奖助学金、免学杂费等政策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学段,多种资助方式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年起,启动实施了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科书费、高校毕业生赴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新资助政策,并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由国家连片特困县扩大到沿西部边境贫困县。全年投入各类学生资助资金123.4亿元,约838万学生获得资助。
“多维立体化”模式——科技投入重创新
实行后补助投入。综合运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科技服务后补助等3种方式,支持科普、众创空间与星创天地建设、技术市场发展、院士工作站与科技领军人才等。2016年,湖南省级安排专项资金近7000万元开展财政后补助。
开展基金投入。湖南作为国家批准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第一批10个试点省份之一,已获省政府批准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确定基金总规模暂定为5亿元人民币,政府出资7500万元,争取社会资本出资4.25亿元,财政资金发挥约6倍放大效应。目前,已启动基金管理公司公开招募、项目储备等相关工作。
探索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引导银行信贷支持转化科技成果、运用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2017年起,湖南将实行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即对合作银行发放用于转化国家、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中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风险补偿额以合作银行当年实际发放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额为基数,根据企业类型、贷款类型按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
“三大举措”助推——文化发展有保障
从夯实基础入手,落实政策“建”文化。支持公益性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建设,着力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难等问题。筹措资金支持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截至2016年,省级已累计投入近25亿元支持建设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等重点文化工程。2016年省博物馆、湖南美术馆主体建设工程顺利封顶,展陈装修着手有序推进,艺术职业学院搬迁得到统筹实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支持14个县建设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示范区,688个贫困村启动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101个县区实现农村广播村村响,25000个行政村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广场等。建成以省图书馆为省级分中心,以14个市州、123个县级图书馆为分支的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了文化信息资源全省共建共享。
从群众需求入手,建立机制“送”文化。强化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和人才技术资金保障,支持广泛开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电影放映、文体活动、文化遗产保护和展览展示。安排专项资金近4亿元,继续支持全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实现免费、低收费开放,让文化服务普惠性在广大百姓群众中开花生果。安排专项资金约3亿元,继续向经济薄弱地区“送电影,送戏,送科普书”,为农家书屋赠送新书,实施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等,让文化成果进村入户。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水平。加大支持对外文化活动交流,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支持打造湖湘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支持文艺院团赴美国、法国等多个国家港澳台参加艺术节、海外“欢乐春节”等各项活动,为宣传湖南起到很好的作用。
从供给侧入手,培育土壤“促”文化。着力扩大引导文化消费,安排资金支持各地依托自身文化优势和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创意等特色文化产业;支持长沙市开展国家消费型城市试点工作。着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针对当前虚拟现实火热现象,认真开展调研,探索有效支持方式推动VR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催生新型文化业态。着力促进融合发展,遵循“互联网+”思维路径,支持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华声在线、红网“时刻新闻”的新媒体建设与融合创新发展,通过互联网的无界和跨界优势,充分展示湖南新形象。着力推进文化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对中央和省级文化资金进行全面梳理,草拟《关于加强文化体育传媒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期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