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物价局公布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在2015年清理废止1230份文件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要求,对截至2016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06件,其中废止(含失效)1000件,保留(含修改)606件,缩减比例近三分之二。通过清理和“瘦身”,摸清了湖北省依法治价的制度政策“家底”,为推进法治物价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清理过程中,严把审查关,对越权定价的,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不适应当前新形势发展需要的,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不利于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的,均纳入废止、修改范围。同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定调价费文件实行开门清理,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清理意见。
下一步,省物价局将在清理基础上,按照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推动我省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立、改、废”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夯实价格法制建设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