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政策,2016年,沈阳市财政积极筹集资金,拨付科技创新专项4.68亿元,紧紧围绕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主题,以提高全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积极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为我市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是安排科技计划项目资金31695万元,支持项目448个,有力推进我市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二是设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金10000万元,通过补助、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等多种方式支持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我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三是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1600万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四是辽宁科技大市场股权投入1000万元,打造集中介服务、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人才交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先行先试高地;五是落实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配套资金1200万元;六是结合科技项目股权投资需求,增加科技风险基金规模900万元;七是安排沈阳市科技创新奖励3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