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专员办转型要求,2016年广西专员办立足实际,注重发挥牵头处职责、以核促管、自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监管和服务并重,助力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并不断做深做实。
一是注重发挥牵头处职责,不断强化各处室间工作的协同性。制定《广西专员办跨处监管业务事项工作规程》,明确跨处监管业务事项、牵头处室和相关处室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的协同性,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注重以核促管,不断提升监管的规范效应。针对涉及社会发展事项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分散、点多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审核成果的利用,以通报、约谈等形式,要求主管单位全面整改、完善制度,做到以核促管,以点带面,提高监管的规范效应。
三是注重自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不断拓展监管的覆盖面。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部门全面自查自纠和专员办重点核查相结合,强化主管部门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不断拓展监管的覆盖面,提升监管成效。
四是注重监管和服务并重,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监管层次。适应转型工作要求,更新监管理念,开展监管工作的同时,注重收集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服务或向上级反映,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监管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