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理财、依法监管是依法治国在财政领域的具体体现。“六五”普法期间,贵州专员办始终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化、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特别是结合专员办转型以来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办在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中力求学法、制法(规章)、普法、执法“四位一体”,取得了显著成效,荣获全国“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一、组织领导有力,基础保障扎实,确保“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办历届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统筹推进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层层落实普法工作主体责任,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二是基础保障到位。认真贯彻全国财政“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到普法有规划,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执行有机构,经费有保障。三是监督执行到位。着力抓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落实,在履职服务中宣传,在监督管理中普法,做到事前政策法规培训好,事中执法要求落实好,事后法律知识宣传好。
二、强化宣传教育,注重形式多样,做到“三化三性”。一是形式多样化,注重创新性。我办将普法工作融入预算监管业务,嵌入日常工作,纳入干部培训,做到学用结合,在工作中学习吸收,在执法中守法用法。二是内容丰富化,注重务实性。我办高度重视普法学习内容的务实性,注重对宪法、新《预算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领会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普法教育指导实践,取得实效。三是制度规范化,注重常态性。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监管水平,我办以“六五”普法为契机,根据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五年来制定修订了40余项制度,建立了涵盖业务工作、行政工作、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三、普法成效显著,内控日趋完善,体现“三个明显”。一是法治理念明显增强。“六五”普法以来,以宪法为核心,以财税专业法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办干部的法治理念、法律意识,依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律手段来推进财政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二是依法行政明显规范。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近年来,我办财政监管执法行为更加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特别是专员办转型以来,我办坚持以依法行政、严格监管为核心,法律制度的执行效力显著增强。三是内控制度明显完善。我们以《贵州专员办内控操作规程》为指引,严格规范业务工作程序、处理流程,日常管理中的公文运转、请示汇报、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网络运行等工作,减少了人为主观因素对工作的影响,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下一步,我办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教育,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培训,让每一名干部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不断总结以往普法工作的经验教训,争取在“七五”普法期间取得新的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