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总体布署,结合乐安县情特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水利民生建设扶贫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成立了乐安县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水利局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出台了《乐安县水利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每年安排1-2名专业人员到全县每个“四进四联四帮”定点帮扶村组进行帮扶,加大倾斜力度,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全县水利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是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水利民生工程建设。从2015年起至2017年,每年安排1200万元农村饮水提质增效项目资金分别解决全县16个乡镇69个贫困村的2.95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供水保证率;每年安排2000万元小农水项目资金改造灌溉面积6.3万亩,每年安排2000万元农村山塘整治资金用于贫困村的山塘除险加固工作,提高贫困地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安排3495万元水库除险加固资金解决7个乡镇37个村贫困人口的灌溉水源问题。安排10372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治理等防洪设施建设,增强乡镇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三是建立扶贫项目储备机制。以全县69个贫困村为基本单元,并延伸到非贫困村贫困户,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建设、新(扩)建中小型水库、山塘整治、新出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乡镇防洪工程、山洪沟治理、发展水利经济实体等九类水利项目,建立水利扶贫项目库。项目库与《全国水利扶贫规划》、《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以及编制的全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衔接。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调研,摸清当地贫困村水利实际情况,建立具体项目的水利扶贫项目库,确定水利扶贫项目,做好项目储备。
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县已开工各类水利扶贫工程359处,完成水利扶贫投资2亿元,新增集中供水人口3万余人,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8.3万余亩,基本实现了全县贫困村及贫困人口受益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