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沂市拨付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工作补助经费38万元,用于弥补全市7所公办高中和2所民办高中因免收或退费带来的资金缺口,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江苏省全面免除在普通高中学习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不含住宿费)。免学杂费对象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
该市依托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将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导出的全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数据与高中学籍系统数据比对后,建立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数据库,同时督促各高中严格按照数据库实施免学杂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