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财政局印发《亳州市预决算公开操作实施办法》,积极落实预算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一是明确公开原则和基本要求。《办法》明确坚持全面公开、明确责任、促进改革、同步推进的原则,要求预决算信息要及时公开、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
二是明确预决算公开职责分工。《办法》明确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应当明确预决算公开内部职能分开,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牵头机构、配合机构,健全预决算公开工作岗责体系,推进预决算有序公开。
三是明确公开时间和公开内容。《办法》明确政府预决算应当在人代会或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应当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应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部门预决算应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分项目公开。
四是明确公开方式和公开管理。《办法》明确自2017年起,财政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办法》要求,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夯实预决算管理基础,规范预决算公开格式,统一预决算公开口径,保障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序有效。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纳入财政工作考核范围,对未按规定公开的,依法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