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组织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在机构人员配备、内部岗位设置、县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公务卡及现金管理、动态监控系统建设、代理记账、会计核算、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均未发现问题。
2016年,随着社保资金纳入集中支付体系管理,合肥市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对财政四大预算资金、专户管理非税资金、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自有往来资金的全覆盖,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运行安全、有效。
规范资金支付流程。严格按照由部门预算生成集中支付预算指标、预算指标内申报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支出的流程办理资金支付。预算指标导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后,各级预算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向财政归口处室申报用款计划,归口处室审批用款计划后,预算单位在用款计划额度内逐笔办理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预算单位、支付中心资金支付内控制度执行,按照资金支付岗位不相容原则,通过集中支付系统对预算单位设置了资金支付申请经办、复核岗位,支付中心设置了单位资金申请受理岗、资金复核支付岗、会计核算岗,形成多岗位相互牵制机制。
强化电子化支付安全管理。制定《合肥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等集中支付用户的身份证书存储介质发放、更换、保管和使用,明确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授权、备案、启用和核销程序;建立财政、代理银行、人民银行间的三方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备案机制;不断完善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四方对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健全动态监控体系。不断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制度建设,完善监控规则,着力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体系;出台《合肥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动态结果分析应用,建立集中支付业务分析通报机制,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预警、威慑作用。目前该市动态监控范围已覆盖用款计划、账户管理、人员支出、转移性支出、公务卡及现金管理、政府采购、重点支出等方面。2016年市本级动态监控系统共触发监控预警49041笔,其中直接支付人工受理审核退回2223笔、金额6948.94万元;授权支付经系统预警单位自行修正支付数据23128条、涉及金额7.62亿元。
规范代理记账工作。进一步厘清代理记账工作职责,明确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的职责边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代账公司为单位提供代账服务,将原由市直单位与支付中心签订协议调整为市直单位、代账公司、支付中心三方协议,规范了委托代账单位、代账公司相关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落实委托代账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