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加快财源建设步伐,培育新的财政增长点。首先,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协调,以项目为载体,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夯实经济基础。其次,全面落实国家财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技改、创新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企业“造血”功能,培育内生动力,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着力抓好收入征管,确保完成财政工作目标。一是坚持以组织收入为要务,不断改进与完善收入征管,进一步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在认真分析财税收入的基础上,充分估计、预测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影响,盯住全年收入目标,保证收入均衡入库。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抑制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和操作程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完善收入征管手段。进一步强化、细化征管措施,认真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效改进征管方式方法;依法组织收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三、全面落实民生政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继续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共享发展和民生财政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民生保障重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政策。完善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全面均衡发展。做好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四、着力稳妥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好新形式下的财政工作。一是认真研究省、市财政改革方案的政策要点。重点在预算公开、预算审核、预算控制、预算执行、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入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认真履行推进财税改革的主体责任,出好点子,当好参谋;建立财政与国税、地税、政府金融办、人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合力推进财税改革与金融改革;主动对接各项改革牵头部门,切实做好各项改革方案与财政资金安排的有效衔接。
五、着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财政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使全局党员干部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做到在党纪党规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二是加强财政法规培训。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政策宣讲、业务培训,提高规范理财、依法理财的自觉性。三是加强内部控制。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切实加强涉及资金、资产、评审、采购、减免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衡,提高财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