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衡阳市财政局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突出结果应用,推进财政支出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变,逐步完善“花钱必问效”的机制。
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探索与预算编制的结合机制。2016年,市财政对市级工业技改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科技项目资金、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资金、农业公共服务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等九大专项资金纳入重点评价范围。根据2016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了2017年度预算安排。科技项目资金、农业公共服务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好,2017年度预算分别调增至2100万元、2900万元、1700万元;服务业发展资金结余规模大,未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起取消财政预算安排。
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评价单位,建立反馈和整改机制。对部门资金的绩效评价,财政第一时间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单位,要求预算单位针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调减或取消预算安排。
三是将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明确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不完整不规范、资金管理办法不规范、指标下达不及时、绩效评价不及时不科学、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未按要求公开,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