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关精神,2016年,云南省财政厅对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门户网站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优化版块设置、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项目信息和展示建设成果,同时,在全省范围统一设置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公开公示牌,实现了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政务公开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为进一步宣传好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政务公开的创新举措,省财政厅向财政部上报了题为《云南省财政厅多措并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政务公开》的信息。财政部于1月17日在门户网站首页登载了该篇信息,之后短短几天,被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国财经报、云南网、云南省人民政府网、云南日报等多家媒体相继转载报道。1月26日,省委办公厅信息刊物《每日动态》第19期采用了该篇信息,作为第一条要目上报了省委常委。2月4日,张祖林副省长在《省财政厅推进我省农村综合改革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农村综合改革实现政务公开,群众明白,项目清楚,资金效益高,成为了阳光工程,可喜可贺。”
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加强指导和督促全省129个县(市、区)做好农村综合改革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考核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打造法治财政、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