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通州区出台《“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为不断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方案》规定,通州区财政部门将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将上级财政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种补助资金、奖励资金及排污费等专项收入一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专项用于生态治理与保护。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工作。此外,还将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根据辖区每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总量,向市财政缴纳污染排放统筹资金,制定实施各镇(区、园、街道)上缴区级污染排放统筹资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