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有效管控“三公”经费支出,区财政强力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在阳光下晒“三公”支出。2016年区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6474万元,比上年下降9.4%,实现连续四年只减不增,“三公“经费管控成效显著。
一是规范公开行为。对区级预算单位、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公开主体、内容、范围、时间、方式及网址进行明确,确保“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是细化公开的内容。明确要求“三公”经费支出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确保内容详实透明。
三是逐步扩大公开范围。2014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向全社会公开在38个区级单位试点,2015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单位增加至58个,并将公开单位范围延伸到7个街道办事处。2016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单位增加至78个,除涉密单位外实现区级部门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