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财政局强力推进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制定并实施“预先采购、规范需求、限时办结”三项新举措,连续打出组合拳,推进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一是推行预采购,提前启动申报。自2017年起,对《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实行预采购。在部门预算“二上”阶段后至预算下达前,预先组织项目论证、发布信息公告、组织采购评审,待政府采购预算正式下达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预采购自2016年11月16日开始申报,至2017年1月31日预算批复正式下达前,已累计申报预采购项目174个,项目总金额3.3亿元,占年度预算的22%。截至2017年2月17日,已发布中标通知项目29个,预算总额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项目执行进度明显加快。
二是分类制定需求模板,完善前期准备。2016年年底出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的通知》,按货物、工程和服务分类设定需求申报模板,合理制定采购需求,加强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的可操作性,减少标前质疑,压缩招标前期准备时间。
三是限时办结,细化过程要求。建立“2521”限时办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锁定采购周期。即采购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会同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并落实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中心在采购需求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的编制工作。采购人在收到采购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确认。采购中心在收到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