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工作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荆州市财政局主动适应新常态,在“变与不变”中谋发展、求创新,明确责任,简化程序,强化调研,确保绩效,守住底线,全面落实“放管服”,进一步完善农发监管和服务工作。
工作责任明晰:梳理制定权责清单,实现职能与责任的有机统一。一是明确市级岗位职责。市财政局严格履行资金直达县市后的统一组织、分级监管责任,明确资金、项目、综合三个岗位工作职责。资金管理岗位负责财务决算汇总审核上报、资金指标文件及时下达、资金报表权责发生制转换、资金内控制度管理等;项目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全市项目申报、聘请专家市级评审、项目建设督导、项目计划变更调整核批等;综合管理岗位负责组织中央、省办文件学习和下达、制度调研、办内综合管理(内务)以及局内部工作协调等。二是强化县市项目主体责任。全面下放过去由市农发办承担的选项、踏勘、合规性实地审核等工作,还权于县市区,强化项目主体责任落实。
程序简化规范:落实申报主体责任,坚持农发项目“谁申报、谁负责”。全面简化“项目选项、实地踏勘、项目初评以及项目申报”等环节的程序。采取“痕迹管理”、“工作质量和时效结合”、“一事一评”等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
制度调研领航:通过开展“十二五”期间部门项目执行情况调研,农发土地项目管护费、监理费的调研,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题调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通过参与财政部60号令的修订,《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办法》(讨论稿)调研,财政部第84号令及财政部领导讲话精神落实调研,理解农发工作思路,了解农发工作政策动态,不断改变传统的农发工作思维和方法。
绩效达到预期:2016年,在省办首次组织实施的第三方机构项目建设及工作绩效考核中,荆州市综合绩效成绩优异,其中3个县市进入全省绩效前30名,获得350万奖励资金,占全省奖励份额的10%。
风险有效控制:十八大以来,全市农发干部在资金、项目和干部三个安全上坚守了底线,虽存在个别县市项目建设出现瑕疵,但补救措施得力、工作程序得当、整改措施有效,问题均被及时整改,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同,未出现“一票否决”的问题发生,农发风险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