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富宁县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培植财源,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民办好事、实事,加大对教育、社保、就业及医疗卫生事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保障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县用于支持和改善民生事业资金共计248719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4.07%。
一是持续加大对文化教育事业投入。全年安排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公用经费5335万元,补助学生60647名;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5587万元,惠及学生51449名;投入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046万元,建设校舍面积5694平方米;投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公场所、仪器设备资金4963万元。
二是全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各类就业培训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再就业资金783万元,受益群众6385人;安排“两个10万元”扶持政策资金540万元,扶持小微企业180户,带动就业1600人。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8959万元,惠及群众90353人;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4742万元,惠及群众51384人;拨付各类补助救助资金308万元,惠及农村五保户、孤儿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26257人。
三是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全年配套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资金5180万元;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20038万元,惠及农民541271人次;筹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419万元;筹集资金1317万元,落实城乡群众医疗救助政策,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18630人次。
四是继续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资金4116万元,专项用于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和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发放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资金1025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低收入家庭居住难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