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有效发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作用,根据省相关文件,杭州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也就是说,杭州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了。
政策规定,参加杭州市各统筹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以共济给参加本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且医疗保险待遇政策的近亲属,这里的近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参保人员可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中的一人或多人,目前已经可以采用的、在手机上的自助方式包括“杭州医保123”和“杭州市民卡”两个APP。
同时,在现有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历年资金本人发生的部分费用,包括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资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理念账户超过4000元以上可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